房屋預定買賣契約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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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預定買賣契約書
立契約書人買方x x x(以下簡稱甲方)賣方x x x(以下簡稱乙方),茲為房屋預定買賣事宜,雙方協議訂立本契約,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地坐落:xx等x號土地上,x形式x樓房屋約xx平方米(含陽臺、公共設施在內,以土地局核定的圖樣為準),精確面積以當地政府機關丈量結果為依據。
第二條 本約房屋預定買賣金額人民幣x萬x仟x佰元整(包括房屋造價以及施工用料說明所列各項在內)。
第三條 付款辦法
一、自備款人民幣x萬x仟x佰元整。 第一期簽約金:人民幣x萬x仟x佰元整,于簽約時交付(包括訂金在內,不另立據)。 第二期款:人民幣x 萬 x仟x佰元整x仟x佰元整,于開工時交付。 第三期款:人民幣x 萬x仟x佰元整, 于地下層基礎結構完成時交付。 第四期款:人民幣x 萬x仟x佰元整,于第壹樓結構完成時交付。 第五期款:人民幣x 萬x仟x佰元整,于第貳結樓構完成時交付。 第六 期款:人民幣x 萬x仟x佰元整,于第參結樓構完成時交付。 第七期款:人民幣x 萬x 仟x佰元整,于第肆樓結構完成時交付。
二、貸款人民幣x萬x仟x佰元整, 如無需貸款的,應依下列期限按時交付。
(一) 外飾完成時交付人民幣x萬x仟x佰元整。
(二) 使用許可證時交付人民幣x萬x仟x佰元整。
(三)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交屋日期三天內將尾款人民幣x萬x仟x佰元整及其他應負擔的各項費用全部付清后乙方應將本約房屋交付予甲方。
第四條 前條第二項如辦理貸款時,應依另立的代辦貸款委托書的約定辦理。
第五條 前條第二項貸款,甲方應自使用許可證領到日起至貸款領到日止支付銀行放款利率計算的利息予乙方。
第六條 本約房屋的施工標準,按建筑管理機關核準的建筑圖說及本約所附施工說明辦理,不得有省工減料現象發(fā)生,甲方對于內部裝設變更時,須征得乙方的同意,所需工料費用另行計算。
第七條 乙方應自本工程開工之日起x x x工作天內完工,如有逾期,乙方愿每逾一日給付甲方人民幣x x 元以作逾期罰款金,但如因天災人禍非人力所能抗拒的事故發(fā)生,或因甲方變更設計,或甲方延遲交款所致的,不在此限。
第八條 關于樓下空地及樓頂陽臺使用權屬范圍如下:
1 樓下空地除公共通行的樓梯、通道、畸零地、分割地外均屬底層所有人保管使用。
2 四樓屋頂陽臺除公共設施外,歸頂樓所有人保管使用。
第九條 樓梯、通道、及巷道均系公共通行,任何一層住戶均不得放置影響通行的物品以利通行。
第十條 本約房屋所有權登記所需各項產權憑證由乙方負責提供,于房屋完工時,交由乙方特約的代書統(tǒng)一辦理,登記所需的房屋契稅、監(jiān)證費、登記費、復丈費、印花稅、代理費等,按通知期限內由甲方負擔并交付予乙方。
第十一條 若因使用道路,政府課征有關道路的任何費用以及其他臨時稅捐時,均由甲方按所占的持分土地面積分擔。
第十二條 本約房屋所需繳納的房屋稅,自本工程完工水電接通之日起,其稅單不論開具甲方或乙方名義,皆應歸甲方負擔繳納。
第十三條 本約乙方已向土地局領得建造許可證,并依計劃施工,而甲方未及時列為起造人時,乙方已完成部分工程所需契稅,則依法由甲方負擔,但若經列為起造人,甲方不得要求變更起造人名義,以利工程順利進行。
第十四條 本約甲方應付乙方的各期價款應于接到通知書五日內給付現款,倘逾十五日仍未繳付的,即視同自愿放棄權利,本約即行作廢,所繳價款俟甲方自行另召新訂戶以一個月為限,逾一個月則乙方可沒收甲方所繳的全部價款,以及已完成的房屋,甲方均無異議。逾期損失計算標準,自逾期繳款日起至另召新訂戶之日止每逾一日以人民幣伍佰元計算。此外,若甲方以支票支付應付的款項,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兌現時,視為違約。
第十五條 本約房屋移交甲方接管后,乙方負責保留一年(門窗、玻璃、水電配件或非因施工不良導致損壞的,不在此限)。
第十六條 甲方應憑乙方所給遷入證明及本契約書始得遷入,并取得遷入證明前必須繳清各期款頂、各項稅費以及代書費。
第十七條 本約甲方全權委托乙方代為監(jiān)造施工,甲方不得因其他原因中止或片面解除本約,乙方為工程的進行及施工的監(jiān)造,均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為之,若有本約所未規(guī)定事項,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方式,依照一般工程慣例處理。
第十八條 本約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委建人甲方:
住 址:
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
立契約書承建人乙方:
住 址:
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
監(jiān)造人:
負責人:
x x x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