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機構,各住房公積金業(yè)務承辦銀行,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優(yōu)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fā)展的決定》(2021年6月26日)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入實施“興城先興人”戰(zhàn)略著力優(yōu)化人才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環(huán)境的政策意見》(揚發(fā)〔2017〕37號)等文件精神,充分發(fā)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作用,積極支持人才、二孩及以上繳存職工家庭購買首套和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提高居住水平,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對象
(一)在揚來揚人才
1.由市行業(yè)主管部門認定的國家級有關人才、省級人才、市級人才等三類在揚來揚人才。
2.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或相應學位、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或相應學位、取得本科學歷或相應學位、取得大專學歷的四類在揚來揚人才。
(二)二孩及以上家庭
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繳存職工家庭。
二、政策內(nèi)容
(一)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在揚來揚人才、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符合申請條件的,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調整至20%。
(二)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額度。
1.經(jīng)市行業(yè)主管部門認定的國家級有關人才、省級人才、市級人才,取得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學歷或相應學位的六類在揚來揚人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符合申請條件的,單人最高貸款額度分別不超過我市單職工最高貸款限額的4倍、3.5倍、3倍、2倍、1.5倍、1.2倍;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對照人才層次較高的一方,家庭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我市雙職工最高貸款限額的對應倍數(shù)。該項人才支持政策執(zhí)行至2022年12月31日。
2.生育二孩、二孩以上(不含二孩)的繳存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符合申請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可在我市最高貸款限額的基礎上分別上浮10萬元和20萬元。
3.雙職工申請貸款的,每人單獨計算貸款額度。
4.上述支持對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按照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有關規(guī)定,結合借款人的信用情況、還貸能力等綜合因素確定其具體貸款額度。
三、其他
1.本通知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2.《關于住房公積金制度支持優(yōu)秀人才實現(xiàn)住房保障的意見》(揚金管委﹝2012﹞2號)及《關于認真做好住房公積金制度支持優(yōu)秀人才實現(xiàn)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揚金管﹝2012﹞76號)同時廢止。
3.以上政策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揚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