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勞動仲裁要加班費,有時間限制嗎?今天咱們通過一個真實的案例來聊聊這個問題?
劉某在某建筑公司工作了三年,這三年中劉某勤勤懇懇任勞任怨,但是結(jié)局卻并不美好,公司拖欠了劉某一大筆加班費。劉某在辭職之后九個月向勞動仲裁庭申請了勞動仲裁,想通過這種方式要回加班費。
建筑公司方面肯定不愿意,公司認為,勞動仲裁的期限只有一年,從劉某知道拖欠加班費算起,加上劉某在辭職之后才申請勞動仲裁,已經(jīng)超過了期限,法律是不能支持劉某的主張。
但是劉某最后獲勝利要回了了加班費,這是為什么呢?劉某能獲得仲裁庭的支持主要有兩原因點,第一點:加班費的法律性質(zhì),加班費是屬于工資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必需要付給員工的。
第二點:根據(jù)相關(guān)法律規(guī)定,普通的勞動糾紛申請勞動仲裁的期限的確是一年,但是拖欠工資這種行為例外,不受這種時間的限制,如果存在拖欠工資行為,員工在職的時候可以隨時申請勞動仲裁,也可以在離職之后,一年內(nèi)申請勞動仲裁,在本案當中,劉某是在辭職之后九個月申請的。很明顯,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