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公積金提取條件一覽(五種)
添加時間:2022-07-20 09: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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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治市個人提取公積金條件要求
一、購買商品住房
1、已備案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年內,每年限提一次;不動產權證書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取。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2、此項提取業(yè)務需職工本人辦理,如配偶方辦理則另提供配偶方身份證、銀行卡和夫妻關系證明,單位專管員辦理則另外提供單位專管員身份證。
3、如果備案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無法在官網或去函核實,不予受理。
二、購買公有住房
購買共有住房
三、翻建、建造自住住房
1、土地使用證或宅基地使用證;縣級以上土地、規(guī)劃、建設等有關部門出具的一年內的批準文件;鄉(xiāng)鎮(zhèn)有關部門出具的一年內的農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復或批準文件;村委出具的一年內的建房證明;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原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2、建房人配偶申請?zhí)崛r,需提供結婚證、建房人身份證。
四、大修自住住房
1、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一年內的房屋危險鑒定為C級或D級房屋安全鑒定報告。
2、房屋所有權人配偶申請?zhí)崛r,需提供結婚證、房屋所有權人身份證。
3、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的大修自住住房費用。
五、購買拆遷安置
1、拆遷安置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一年內、不動產權證書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取。
2、購房人配偶申請?zhí)崛r,需提供結婚證、購房人身份證;通過公積金中心業(yè)務柜臺申請的,另需提供提取申請人身份證、銀行卡(I類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