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流程
?申請
借款申請人及配偶應提交簽名的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并提供以下資料:
(一)借款申請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
(二)購房合同或協(xié)議及相關證明材料;
(三)購房首付款發(fā)票或收據(jù);
(四)還款能力證明;
(五)貸款還款賬戶資料;
(六)個人信用征信報告;
(七)異地貸款的,提供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及繳存明細;
(八)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審核
公積金中心根據(jù)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的公積金繳存情況、歷史貸款情況、購房情況、家庭房屋套數(shù)情況、本次貸款申請情況、征信情況等進行綜合審查,作出準予貸款或不予貸款的決定。
?審批、合同蓋章、抵押
貸款申請經(jīng)公積金中心審批,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申請人應與公積金中心及相關方簽訂借款合同;組合貸款的借款申請人還應與貸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并辦理相關手續(xù)。
當申請借款的金額超過月度(季度、年度)貸款資金的計劃額度時,公積金中心應優(yōu)先向購買首套住房的職工家庭發(fā)放貸款,并按照借款申請人辦理預申請時間的先后順序辦理審批及發(fā)放手續(xù)。
合同簽訂后,公積金中心和貸款銀行協(xié)助借款人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xù)。
?放款
公積金中心收執(zhí)抵押權證后,根據(jù)資金計劃安排,辦理貸款發(fā)放手續(xù)。
購買新建住房的,貸款資金應以借款人支付購房款的名義由受委托銀行劃轉到房屋開發(fā)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購買再交易住房的,貸款資金由受委托銀行劃轉到借款合同約定的售房人(即原住房產(chǎn)權人)銀行賬戶。
注:依據(jù)《青島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自2020年5月9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5月8日。
貸款材料
借款申請人及配偶應提交簽名的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并提供以下資料:
(一)借款申請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
(二)購房合同或協(xié)議及相關證明材料;
(三)購房首付款發(fā)票或收據(jù);
(四)還款能力證明;
(五)貸款還款賬戶資料;
(六)個人信用征信報告;
(七)異地貸款證明材料: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另附繳存使用流水明細(異地貸款提供)
(八)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注:依據(jù)《青島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自2020年5月9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5月8日。
貸款額度與期限
1.貸款額度
最高額度:在青島市行政區(qū)域內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貸條件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80萬元;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貸條件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50萬元。購買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政策保持不變。
具體貸款額度不高于以下計算結果和規(guī)定的最低值:
(一)按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
(二)按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倍數(shù)計算的貸款額度;
(三)按規(guī)定比例計算的貸款額度;
(四)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最高貸款額度。
本條中的還貸能力計算公式、賬戶余額倍數(shù)、最高貸款額度,由公積金中心擬訂。
市民可登錄青島住房公積金網(wǎng)、”青島公積金“微信公眾號、”青島公積金“APP進行貸款額度計算。
2.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以年為單位,根據(jù)借款申請人的貸款金額、還貸能力及其他相關條件并參照借款申請人的意愿由公積金中心綜合確定,申請的貸款期限不得高于抵押房產(chǎn)剩余土地使用年限。
(1)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
(2)貸款期限不得超過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男65歲,女60歲);
(3)二手房貸款期限與房齡之和最長不得超過30年;
(4)組合貸款的商業(yè)性住房貸款期限應與公積金貸款期限保持一致。
3.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執(zhí)行,如遇法定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調整。購買第二套住房的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利率的1.1倍。
貸款還款
1.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額償還貸款本息。
2.等額本金還款法:即借款人每月等額償還本金加當期應還利息,貸款利息逐月減少,本息合計逐月遞減。
注:兩種方式選其一,選定還款方式后,合同期內不得變更。在貸款期內,符合規(guī)定條件,可以申請?zhí)崆安糠诌€款或一次性提前結清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