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最高額度
添加時間:2022-07-01 15: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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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貸款最高額度】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的通知》:
在青島市行政區(qū)域內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貸條件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50萬元。購買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政策保持不變(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請公積金貸款繳存條件的,貸款最高額度為36萬元)。自2022年6月15日起執(zhí)行。
貸款對象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托銀行向符合條件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發(fā)放的,定向用于購買本市國有土地上可以辦理產(chǎn)權的自住住房的個人住房貸款。
借款申請人應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是所購住房的產(chǎn)權人,并在公積金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