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規(guī)定
添加時間:2022-06-24 15: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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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充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為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的工資,應根據(jù)國家統(tǒng)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guī)定核定;
2、工資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六個部分組成;
3、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每年核定一次,中途不作調整,當年新參加工作和新調入職工在年度基數(shù)調整時,不再重新核定。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年度有何不同?
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釋義和目前全國大多數(shù)公積金機構的做法,住房公積金繳存年度區(qū)別于自然日歷年度,即從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公積金繳存年度(或業(yè)務年度)。
南充市繳存職工市內調動的轉移如何辦理?
1、原單位做個人的賬戶封存:
原單位經辦人憑《南充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員增減變動明細表》、調動文件等手續(xù),通過單位網廳(或到所屬管理部臨柜)辦理職工個人賬戶的“單位調動封存”;
2、新單位辦理繳存人調入:
原單位將調動職工封存待審核后,新單位經辦人憑《南充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員增減變動明細表》、個人身份證復印件,通過單位網廳(或到所屬管理部臨柜)辦理繳存職工調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