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公積金制度的基本特征,一是強制繳存;二是統(tǒng)一存儲;三是專項使用。
(1)住房公積金是強制繳存的。它不同于一般的居民儲蓄存款。不同之處在于;居民儲蓄存款實行的是“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為儲戶保密”的原則,而住房公積金則是一種強制繳存的“儲金”只要符合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對象,都必須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居民儲蓄存款沒有存款時間要求,隨時隨地都可存款,而住房公積金則是按月繳存的。居民存款可以在存單約定的時間內(nèi)隨時提取,以體現(xiàn)取款自由的原則;而住房公積金提取有相當嚴格的政策規(guī)定,只有在符合規(guī)定的條件下,繳存人才能提取自己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2)住房公積金是長期繳存的住房儲金,是專門用來解決職工住房問題的。是指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起至法定離退休之時止,都有義務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而實現(xiàn)住房商品化、社會化需要幾代人的不懈努力,住房問題是永遠存在的一個社會問題,因此,住房公積金制度將是我國一個長期的基本制度。
(3)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帳戶,并且只能將住房公積金統(tǒng)一存儲在受委托銀行為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專戶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