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南昌不可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房。(第一套還清也不可以)
按照南昌目前的貸款政策,對已經(jīng)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停止發(fā)放住房公積金貸款。若您已申請過公積金貸款,(已婚還包括配偶)不可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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