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借款人貸款滿半年,即還貸6個月之后,可以辦理公積金及商貸提前部分還款。
公積金貸款每次還款額不少于三萬,兩次還款間隔不少于12個月;商貸每次還款額為商貸余額三分之一以上且不低于5萬元(以萬元為單位)
二、辦理要件
1、主貸人身份證原件;
2、建行公積金還款卡(需按還款額將款項存到建行還款卡內(nèi));
3、如果用公積金賬戶內(nèi)余額還款,還需提供主貸人公積金聯(lián)名卡。(如想提取配偶省直公積金,需提供配偶身份證、結(jié)婚證及配偶公積金聯(lián)名卡)。
溫馨提示:
1、主貸人或配偶均可前來辦理。如是配偶前來辦理,需攜帶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結(jié)婚證原件;
2、部分還款后,每月按照新的還款計劃按時足額還款。
三、辦理地點
沈陽市和平區(qū)撫順路64號 遼寧省省直住房資金管理中心2樓辦事大廳
四、辦理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7:00(注:12:00—13:00僅辦理公積金提取和公積金貸款咨詢及受理業(yè)務(wù);16:00以后暫停以個人公積金賬戶資金提前還貸業(yè)務(wù))
五、客服電話
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