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依法納稅不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同時也還是每個企業(yè)的義務。
但總有一些創(chuàng)業(yè)公司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不給員工購買社?;蛘卟焕U納個人所得稅。
那么,這樣的行為對員工有什么影響呢?
不給員工購買社保會不交個稅的影響
根據(jù)我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規(guī)定:國家建立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yè)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yè)、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該法條說明了社會保險的重要作用,如果公司不為員工依法購買社保,有以下危害:
(1)在勞動者非工傷入院的情況下,如果有社保,一般住院醫(yī)療費能報銷50-60%,有的比例更高,在關鍵時刻,我們可以看到社保會極大減輕勞動者的負擔。
如果沒有購買,那么醫(yī)療費就需要勞動者自己承擔了,當然,這里有一個問題,因用人單位沒有為其購買社保,導致勞動者本應該可以報銷的那部分醫(yī)療費,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承擔,如果單位拒絕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維權,但是需要說明的是:走勞動仲裁程序,耗時耗力。
(2)如果不幸發(fā)生了工傷事故,有社保的話,勞動者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沒有購買社保,就只能是找用人單位來賠償,不少單位面臨著巨額的工傷賠償不會主動履行賠付義務,最終也只能是通過仲裁來維權,同樣是勞民傷財。
(3)失業(yè)保險的問題。在自己失業(yè)的時候,有社保的,還可以領取失業(yè)待遇,順德這邊每個月有一兩千,反之則無法享受該待遇。
(4)除此之外,還會涉及到生育醫(y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等等。
(5)依法購買了社會保險,繳費達到一定年限后,年老退休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yǎng)老金,反之就不可以。
(6)值得一提的是:如今買房限購政策一波接一波的出臺,沒有社保購買記錄,還不允許買房,補繳的不算。
除以上幾點之外,一般情況下社保記錄還是雙方建立勞動關系的一個有利的證據(jù),在不少勞動糾紛里面,用人單位耍賴想否認勞動關系,如果購買了社會保險,對勞動者而言無疑是非常有利的。
關于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問題
當自己要買房的時候就知道,壞處太明顯了。
關于公司不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首先這個問題實際上是個違法的問題,另外表面上看,自己不納稅對勞動者危害不大,但是關鍵時刻也會出現(xiàn)問題,在司法實踐上,我們就遇到以下問題:
(1)有些公司用現(xiàn)金支付工資,盡管工資數(shù)額超過了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數(shù)額,但是用人單位沒有為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那么當勞動者不幸發(fā)生機動車交通事故的時候,勞動者希望按照實際工資計算誤工費,但是在法院訴訟階段,一方面因為主張的工資計算數(shù)額超過了3500元,但是沒有個稅繳納證明,另一方面因為是現(xiàn)金發(fā)放工資,自然也沒有銀行發(fā)放工資的流水記錄。
此時法院往往不會支持你按照實際工資數(shù)額計算的誤工費,因為舉證的問題,很多地方還按照最低工資標準計算誤工費,這時候自己損失挺大的。
(2)非訴訟領域,不少地方對于外地子女入學有積分入戶政策,其中有一項就是需要提供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如果你平時根本沒有納稅,關鍵時刻子女入學可能受影響。
總的來說,這種行為的后果是非常嚴重的,我們每一個員工不能因為蠅頭小利而不要求購買社?;蛘呓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