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比較清楚,現在企業(yè)大部分勞動者都是勞務派遣工,因為這樣可以節(jié)省企業(yè)的用人成本。針對這個事情,有些人可能會有這樣的疑問,勞務派遣的應用崗位有哪些限制?接下來小編就為大家仔細分析一下。
勞務派遣的初衷其實是好的。勞務派遣實施條例規(guī)定三性,即: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這三性直指勞務派遣的本質。
輔助性工作崗位,應當是為主營業(yè)務之外提供服務的崗位。公司要想做大做強,就應當專門研究業(yè)務。而現實生活中很多雜七雜八的事情需要處理,最簡單的就是保安、保潔,難道用人單位還要專門為他們設計職業(yè)標準、工資標準、考核方法和制度嗎?通過勞務派遣就很容易解決了。
替代性工作崗位,主要是指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為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一段時間內無法工作,可以有其他勞動者代替的崗位。這實際上主要是指一些好的企業(yè),包括萬達,都是定崗定編定人。你有相應的編制,就代表你有相應的福利,企業(yè)為了你更好的發(fā)展,也鼓勵你重新深造,當然只要你不脫離企業(yè)。學習可能是10天半個月,也可能是一年兩年,甚至可能時間更長。由于無法將原先的占用編制的人開除,那么只能使用勞務派遣。
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xù)時間不超過6個月的崗位。這些工作崗位存續(xù)時間低,不屬于長期性。如果招用新職工,應當進行技能培訓、制度培訓,等他熟悉工作需要耗費很長的時間,但是很快崗位又不存在了,而且解除的話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這樣就得不償失。
如果是持續(xù)10天的工作崗位。勞動合同簽訂不足半年,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需要支付15天的工資,而且用人單位還要繳納一個月甚至兩個月的社會保險和公積金,這樣用人單位的用工成本就太大了。招用勞務派遣用工就能夠解決問題。
勞務派遣用工單位理論上應該通過自己的業(yè)務關系,讓職工能夠今天從事這個工作崗位10天,明天從事那個崗位半個月,形成連續(xù)性,有利于促進社會崗位的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