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聯(lián)合發(fā)布超時加班勞動人事爭議典型案例,其中第七個案例,涉及勞務派遣與用工單位的法律責任,判決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連帶賠償惠某等醫(yī)療費、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合計766911.55元。
勞務派遣中不免會遇到被派遣勞動者與派遣單位或用工單位發(fā)生爭議的問題,當涉及勞動報酬支付、工傷認定、社會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責任、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jīng)濟補償金、賠償金等問題時,被派遣勞動者應該怎么維權?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應該由誰來擔責?帶著這些問題來文章找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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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個角度區(qū)分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
被派遣勞動者維權
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條,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發(fā)生勞動爭議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為共同當事人。因此當被派遣勞動者權益受到損害時,仲裁時勞動者應把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都列為被申請人,防止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推卸責任。
問責對象
當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在勞務派遣協(xié)議中對被派遣勞動者在派遣期間的相關費用的支付有明確約定的,在協(xié)議沒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情況下適用其約定。
當勞務派遣協(xié)議沒有明確約定或約定無效時,可根據(jù)以下情形確定問責對象:
一、勞務派遣單位作為與被派遣勞動者直接建立勞動關系的一方,其承擔責任的情形有:
?。?)被派遣勞動者的依法享受的社會保險,由派遣單位依法為其繳納。
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在同一地區(qū)的派遣單位依法為被派遣勞動者繳納;派遣單位跨地區(qū)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在用工單位所在地為被派遣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派遣單位在用工單位所在地設立分支機構的,由分支機構為被派遣勞動者辦理參保手續(xù),繳納社會保險費;派遣單位未在用工單位所在地設立分支機構的,由用工單位代勞務派遣單位為被派遣勞動者辦理參保手續(xù),繳納社會保險費。
(2)勞務派遣單位未依法為被派遣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被勞動者發(fā)生工傷、生育或者患病期間的相關待遇由勞務派遣單位按照相關規(guī)定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
?。?)勞務派遣單位因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或者勞務派遣暫行規(guī)定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情形與被派遣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法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經(jīng)濟補償。
?。?)勞務派遣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由勞務派遣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動者違法約定試用期由勞務派遣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三條規(guī)定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務派遣單位未依法與被派遣勞動者及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由勞務派遣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勞務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8)其他由勞務派遣單位承擔責任的情形。
2、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雖未直接建立勞動關系,但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直接管理、安排下提供勞務,則用工單位也須履行相應義務和承擔一定的責任,情形如下:
?。?)執(zhí)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3)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4)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連續(xù)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diào)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用工單位違反勞務派遣暫行規(guī)定第三條第三款規(guī)定的,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