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工單位應將使用勞務派遣者情況和派遣協(xié)議向人力社保部門備案,并負責勞動者在本單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2、核對派遣單位的《勞務派遣單位登記備案證書》、勞動者的身份證明以及勞動合同等材料,并與派遣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xié)議。
3、用工單位應告知勞動者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支付加班費和績效獎金,提供相關的福利待遇。主要是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對從事同種工作的被派遣勞動者與非派遣勞動者實行同工同酬,適用相同的工資福利制度。用工單位無同類非派遣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或所在行業(yè)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連續(xù)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4、提供條件,保證被派遣勞動者依法參加用工單位工資集體協(xié)商,建立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5、用工單位應按照勞務派遣協(xié)議的約定向派遣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社會保險等相關勞務費用,并應當在支付憑證上予以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