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裝施工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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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部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并結合安徽省宿州市有關規(guī)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水電安裝工程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協(xié)議。一、 工程概況:工程名稱: (以下簡稱:本工程);工程地點:施工現(xiàn)場條件:以現(xiàn)場實際情況為準;施工部位:本合同約定乙方施工部位為: 中所有的水電安裝工程包含的全部內容。二、 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圍及承包內容:1、承包方式:乙方包人工、包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的所有材料、包施工機具、包工期、包質量、包進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驗收合格。2、承包范圍:室內所有一切給排水和強弱電預留預埋與安裝工作。3、承包的主要內容:包施工圖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內水電安裝工程,包括室內給排水、弱電的全部安裝工程,消防、電信、電視、智能化系統(tǒng)、三表抄送等專業(yè)配套工程的預留孔洞、管道預埋,臨時用電用水設備電器,日常安全巡查。具體如下:a、 給排水部分:給水部分:自水泵房外墻1.5米(含接口)起至所有用水末端的給水工程安裝及系統(tǒng)試壓。排水部分:自室內排水起端起至小區(qū)排水管網第一個排水檢查井處所有排水工程安裝及排水試驗。b、 電氣部分:從低壓配電柜至室內的所有橋架、配管、電纜、配線等按圖施工及電器元件的安裝(包括弱電的預埋、預留),以及從弱電井總箱出口后到燈具(含戶箱、開關、插座、電線、弱電井、和強電井的線槽)安裝結束,避雷帶,避雷網的施工;施工圖中從低壓配電柜至配電強電井、總箱等所有的鋼管、電線、電纜的預埋安裝,包括從進入第一個配電箱后的電纜敷設;弱電(包括電視電話、智能化、寬頻三表抄送等)依設計圖紙將線管敷設到位,穿好鐵絲,消防工程預埋套管、線管接口、線管底盒;乙方施工班組自帶工具及小型施工機具和所有檢驗試驗設備和輔助材料。4、甲方直接分包的專業(yè)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三、 合同工期:1、乙方應嚴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組織施工,確保工期目標順利實現(xiàn)。本合同約定本工程總工期為 日;開工日期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為: 年 月 日。2、乙方必須服從和執(zhí)行甲方項目部下達的施工生產計劃,根據(jù)甲方的進度要求,隨時調度作業(yè)人數(shù)和其它資源(具體詳見合同附件一)。3、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誤,經甲方簽證后,工期可適當順延。4、如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甲方規(guī)定的形象進度或節(jié)點工期無法完成,每延期一天乙方自愿承諾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壹仟元整(¥:1000.00元)的違約金;若累計延誤天數(shù)超過7天或連續(xù)延誤天數(shù)超過5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的所有損失(含間接損失)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選擇解除合同時,具體操作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第九條第4、5款”執(zhí)行。四、 質量標準:1、適應于本合同的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規(guī)范名稱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① 建設強制性條文;② 《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301—88;③ 《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303-XX;④ 《建筑給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42-XX;⑤ 《采暖與衛(wèi)生施工驗收規(guī)范》(gbj242-82);⑥ 《電氣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j242-82)⑦ 《建筑電氣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303-88);⑧ 省、市相關部門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⑨ 甲方制定的工程質量驗收實施細則。2、本合同約定本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按國家相關標準進行驗收評定。若工程質量驗收為“不合格”,乙方自愿承諾每次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壹仟元(¥:1000.00元)的違約金,并負責返工直至達到本合同約定“合格”質量標準方可予以結算,結算單價按本合同約定綜合單價執(zhí)行,工程量按實際完成工作量計算;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若因乙方返工導致甲方工期延誤,按本合同協(xié)議書第三條第4款處理。
3、工程質量等級驗收程序:分項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組組織自檢并報項目部,項目部根據(jù)班組自檢結果組織班組進行實測驗收評定后報監(jiān)理公司,監(jiān)理公司根據(jù)項目部初評結果組織工程部、項目部、和施工班組進行現(xiàn)場實測測量,核定該分項工程質量。工程部在每次結算單上簽注工程質量核定結果。
五、 合同價款、工程量的計量及結算方式:
1、本工程約定單價為不含稅綜合單價,此綜合單價已包含趕工、停工費補償和臨時停水停電引起的誤工、窩工、雨季、夜間施工補償費、施工機具進退場費(甲供設備以外的施工機具費已隱含在清單各子目單價中,不另行計價)現(xiàn)場安全文明施工費、甲方直接分包工程配合費、超高費、措施費、保管費等費用,且在現(xiàn)場均不再計取二次運輸費用;在本合同簽署期間,甲方提供了乙方承包范圍內詳細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乙方作為專業(yè)施工隊伍,完全明了本合同所約定的工作內容和所包含的單價范圍,并完全自愿以上述綜合單價簽署本合同。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無論材料市場價格浮動、人工費變動或政府政策變動,本合同所約定綜合單價均不予調整,工程總造價以實際結算為準。
2、工程量的計量:
(1)結算工程量以建筑面積為準(本合同約定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則以《湖南省建筑工程單位估價表》1999版執(zhí)行,下同)。
(2)零星工程:工程量以“工日”為單位進行計算。
(3)工程量的確認及申報按甲方相關制度進行。
3、結算方式:按實際完成整層工程量作為每次結算單位(“整層”包括:本層樓板、梁和下層柱、墻,其中①±0.000及以下的承臺、地梁等作為一次結算單位;②屋面板及以上的機房、花架、女兒墻等作為一次結算單位,下同)。每次申報工程進度款額度按如下比率劃分施工各階段所占本合同約定綜合單價比例,具體每次工程款支付以下述比例結合工程量結算方式綜合確定。各部分所占比例明細為:
①結構預埋部分占本合同約定綜合單價的35%;
②墻體預埋部分占本合同約定綜合單價的25%;
③安裝部分占本合同約定綜合單價的40%(其中給水、排水、穿線及三箱安裝、橋架安裝各占比率為10%);
六、 違約保證金的收取、支付及工程款的支付:
1、為加強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間的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民工工資發(fā)放等各方面的管理,特別約定: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乙方必須向甲方繳納1萬元違約保證金,此違約保證金在所約定期限內到甲方帳戶,本合同方為有效,否則此合同無效。
2、按實際完成“整層”工程量即工程節(jié)點為單位支付工程款:每完成“整層”工程量之日作為“結算開始日”,次日為工程量開始申報及審批日,甲方于“結算開始日”之日起15日內(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和金融機構原因順延,下同)支付乙方本節(jié)點(即“整層”)進度款。付款比例為:按照實際完成本節(jié)點(即“整層”)工程量結算的工程款的80%(所有工程款必須經過甲方相關部門和領導全部審定方為有效)。
3、工程竣工,乙方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資料(包括結算資料),經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及甲方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開始辦理決算手續(xù),甲乙雙方在決算書上簽字值日起20日內,甲方付至本合同結算總價款的95%,剩余5%作為質保金在兩年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計)20日內甲方在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維修費用后,將余款一次性無息按實支付給乙方。
4、若乙方工程質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達到本合同約定標準,甲方有權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畢為止。由此發(fā)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對此無異議。
七、 施工管理規(guī)范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遵守國家、地方以及甲方相關管理法規(guī),適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規(guī)和辦法:
1、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88)。
2、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jgj59-86)。
3、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4、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0-91)。
5、永州市建設工程現(xiàn)場文明施工管理辦法。
6、公司施工班組管理辦法及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獎罰辦法(條例)
7、宿州市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八、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2、訂立地點: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并且乙方按時繳納違約保證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