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安全責任協議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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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油田集團路橋公司污水深度處理廠項目部用電安全責任協議
甲方:大港油田集團路橋公司污水深度處理廠項目部
乙方:
為了保證污水深度處理廠項目施工現場、辦公區(qū)域、生活區(qū)域安全用電,避免用電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電條例,以供乙方用電時遵守執(zhí)行。
1.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
1.1嚴格執(zhí)行電氣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2嚴格執(zhí)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用電安全規(guī)范。施工現場必須采用tn-s接零系統“即三相五線制”一定要落實到位。嚴格執(zhí)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四個一”規(guī)定。不符合用電安全規(guī)范、規(guī)定時,乙方不得擅自用電。
1.3發(fā)現電線斷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揀。派人看守,不讓人、車靠近,特別是高壓導線斷落在地上時,應遠離其8米范圍以外。通知電工或供電部門處理。
1.4對規(guī)定使用接地的用電機具的金屬外殼要做好接地保護,不要忘記給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裝接地線;不要隨意將三眼插頭改為兩眼插頭。
1.5不要亂拉亂接電線,不私自或讓無資質的人員鋪設電線和接裝用電設備,安裝、電動工具。
1.6在更換熔斷絲、拆修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或移動用電機具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不要冒險帶電操作。
1.7雷雨天在施工作業(yè)區(qū)人行走,不要用手觸電桿及電桿拉線,以防觸電。
1.8發(fā)現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冒煙或聞到異味時,要迅速切斷電源進行檢查。
1.9漏電保護開關應安裝在無腐蝕性氣體、無爆炸危險品的場所,要定期對漏電保護開關進行靈敏性檢驗。
2.生活區(qū)安全用電條例
2.1超負荷用電,如用電負荷超過規(guī)定容量,應到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增容;空調、烤箱等大容量用電設備應使用專用線路。
2.2要選用合格的電器,不要貪便宜購買使用假冒偽劣電器、電線、線槽(管)、開關、插頭、插座等。
2.3不準靠近或接觸任何有電家電的帶電部分,特別是黑白、彩色電視機的高壓行輸出部分,以免被電擊傷。
2.4要選用與電線負荷相適應的熔斷絲,不要任意加粗熔斷絲,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熔斷絲。
2.5不用濕手、濕布擦帶電的燈頭、開關和插座等。
2.6要將電視機室外天線安裝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針或靠近高壓線。
2.7曬衣架要與電力線保持安全距離,不要將曬衣竿擱在電線上。電加熱設備上不能烘烤衣物
2.98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露時,應立即找電工修好,否則不準使用。
3.臨時安全用電條例
3.1臨時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3.1.1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3.1.2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3.1.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3.1.4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制,并作為臨時用電施工的依據。
3.1.5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經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3.1.6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履行第3.1.5條規(guī)定手續(xù),并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3.2專業(yè)人員
3..2.1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3.2.2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3.2.2.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3.2.2.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電工專用工具,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3.2.2.3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封掛標志牌。
3.2.2.4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3.2.2.5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3.2.2.6臨時用電工程的定期檢查時間:施工現場每月一次;檢查時,應復查接地電阻值。
3.2.2.7檢查工作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處理,并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xù)。
3.3焊接機械
3.3.1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
3.3.2使用焊接機械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防護用品,對發(fā)電機式直流弧焊機的換向器,應經常檢查和維護。
3.3.3焊接機械的二次線宜采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于30m。
3.4手持式電動工具
3.4.1一般場所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s的漏電保護器。
3.4.2露天、潮濕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必須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
3.4.3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采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3.4.4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3.5臨時照明器的選擇應按下列環(huán)境條件確定:
3.5.1正常濕度時,選用開啟式照明器;
3.5.2在潮濕或特別潮濕的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照明器;
3.5.3含有大量塵埃但無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采用防塵型照明器;
3.5.4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必須按危險場所等級選擇相應的照明器;
3.5.5在振動較大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
3.5.6對有酸堿等強腐蝕的場所,采用耐酸堿型照明器。
3.6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3.6.1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
3.6.2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3.7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3.7.1電源電壓不超過36v;
3.7.2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并耐熱耐潮濕;
3.7.3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
3.7.4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
3.7.5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鉤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4.應急處置觸電事故
電流對人體的損傷主要是電熱所致的灼傷和強烈的肌肉痙攣,這會影響到呼吸中樞及心臟,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驟停,嚴重電擊傷可致殘,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4.1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或斷開電源時,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
4.2將脫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干燥處仰臥,將其上衣和褲帶放松,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
4.3施行急救。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蘇搶救,另要及時打電話呼叫救護車。
4.4盡快送往醫(yī)院,途中應繼續(xù)施救。
5.用電安全事故責任劃定協議
5.1甲方職權范圍
5.1.1甲方只負責施工現場西北側總控制配電箱安全供電管理工作。
5.2乙方職權范圍
5.2.1乙方負責施工現場東側電線桿電能控制范圍內的用電安全管理工作。
5.3安全事故責任
5.2.2由于乙方用電技術、安全管理不到位、用電安全自我防范意識薄弱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5.2.3由于乙方違反本協議《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生活區(qū)安全用電條例、臨時安全用電條例》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甲方單位負責人:乙方單位負責人:
甲方安全管理員:乙方安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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