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應注意哪些內容?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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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租房已成為大多數人的生活方式,由此產生的房屋租賃糾紛也不斷升溫,因此簽訂房屋租賃合同顯得至關重要,那么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需要注意哪些內容呢?下面就由小編幫您梳理下?! ?、雙方當事人的情況。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住房面積,裝修情況,家具設備等?! ?、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系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4、住房用途主要說明以下兩點: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于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房屋租賃期限?! ?、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 ?、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承租人在租賃前應對住房及其內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自己今后能夠正常使用?! ?、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簽訂書面協議?! ?、轉租的約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規(guī)定?! ?0、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guī)定相應的懲罰辦法?! ?1、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