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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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股份有限公司與z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合同(吸收合并)
甲方:w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街x號,法定代表人:林xx,職務:總經(jīng)理。
乙方:z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街x號,法定代表人:盧xx,職務:總經(jīng)理。
上述當事人就雙方公司合并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1.??雙方公司合并后,公司名稱為:w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街x號。
2.??原w股份有限公司:資產(chǎn)總值10000萬元,負債總值7000萬元,資產(chǎn)凈值3000萬元;z股份有限公司:資產(chǎn)總值5000萬元,負債總值4000萬元,資產(chǎn)凈值1000萬元;現(xiàn)w股份有限公司資產(chǎn)凈值為4000萬元。
3.??現(xiàn)w公司注冊資金總額為4000萬元,計劃向社會發(fā)行股票1000萬股計1000萬元。發(fā)行股票后現(xiàn)w公司的資本構成為:
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為5000萬元。其中:原w公司持股3000萬元,占資本總額60%;
原w公司持股1000萬元,占資本總額的20%;
原z公司持股1000萬元,占資本總額的20%;
新股東持股1000萬元,占資本總額的20%;
4.??原w公司發(fā)行的股票1000萬股,舊股票調(diào)換新股票按1:3調(diào)換;原z公司發(fā)行股票XX萬股,舊股票調(diào)換新股票按2:1調(diào)換;新發(fā)行的1000萬股w公司股票向社會個人公開發(fā)行。
5.??合并各方召開股東大會批準本合同的時間應當是1992年10月30日前。
6.??w公司和z公司合并時間為1992年12月1日。
7.??合同雙方應為合并提供一切方便,并及時解決好原公司的有關債權債務問題。z公司應及時辦理財產(chǎn)、帳冊和文書移交,為雙方合并順利進行鋪平道路。
甲方:w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xx
乙方:z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盧xx
1992年9月5日
附:雙方公司資產(chǎn)負債情況表,由xx會計事務所驗證。